关于进一步严控人流车流的通告
(第15号)
为极限压减人流车流、切断疫情传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驻村防控再升级.各乡镇新增派的驻村疫情防控工作队自2月18日起,一律就地驻守、吃住在村,直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食宿及防护物资保障由属地镇、村统筹解决,各派出单位比照扶贫工作队后勤服务保障标准配合镇、村妥善解决.各防控队员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同时,要克服一切困难,对擅离职守、“走读”驻村的,发现一起,坚决问责一起.
二、人流管控再升级.严格执行孝感防控指挥部17号令要求,所有城镇居民必须足不出户,严禁外出;农村村民严禁在村湾内闲逛、串门、聚集.除医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因孕及突发疾病就医人员可凭有效证件点对点出行外,其他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出行人员必须凭证分时段出行.通行时间:上午 8:00以前,晚上18:00以后,其他时间行人一律不准通行.对违反本规定的,一律处10日以下治安拘留.
三、车辆管控再升级.所有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禁止上路行驶.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医护人员用车,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邮政、殡葬等特种车辆和持通行证车辆非必要不上路.所有生产生活物资配送车辆上午8:00前、晚上18:00后配送.对违反本规定的,车辆一律扣留,对当事人处10日治安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依法予以记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应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