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法官两赴孝感现场快调保险理赔案 |
应城网 20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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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5月7日讯:近日,应城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法官两赴孝感,将调解现场搬到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成功调解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件,实现了公司与个人利益的双赢.
2010年底,一辆轿车与二轮摩托挂擦造成摩托车上王某某和张某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负主要责任的轿车车主在被告天安保险孝感中心支公司(简称天安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且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故此,两原告王某某和张某某要求天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各项损失44871.5元.
4月16日,承办法官到位于孝感的天安保险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时,该公司负责人向法官表明因业务繁忙,如果按正常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势必影响公司运转,希望法官能到公司调解处理纠纷.考虑到受害人急需拿到赔偿款和公司现状,在征得原告王某某和张某某同意后,承办法官于4月25日带二原告到孝感的公司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调协议,天安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王某某和张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8971元.一周后,在承办法官督促下,王某某和张某某拿到赔偿款.(普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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