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出台意见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
应城网 2012-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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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6月13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服务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应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别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5大块、16个方面对加强城乡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今年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选择2个城市社区(城中街道办事处的三眼井社区、光明社区)和2个农村社区(郎君镇郎君街道社区和新成立的陈河镇陈家河社区)进行试点,探索积累建设经验.同时明确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场所建设的标准,根据服务对象的多少,分别按三种标准配套建设:城镇社区辖区人口低于5000人的,已建和新建社区服务中心面积分别不低于300m2和500m2;人口在5000至10000人的,已建和新建的不低于500m2和800m2;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已建和新建的不低于800m2和1000m2.农村社区根据资源和所辖人口等情况,服务中心面积分别不低于300m2、500m2和800m2.
《意见》要求加强人员和资金保障.根据社区人口规模及管理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般按5至8人配置.人员报酬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落实,市级财政将分类补贴,乡镇财政按1:1比例配套.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新建或改扩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达标的社区,分别补贴20万元、10万元.
(杨洪涛 冯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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