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效初显 |
应城网 2012-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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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6月21日讯(通讯员刘晶 王华 ):笔者日前从市卫生部门获悉,应城市作为全省第二批30个启动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县市之一,于2011年10月31日起,在全市209个村卫生(所)室对484种基本药物实行了零差率销售.运行半年以来,全市村卫生室药品价格、处方值费用明显下降,群众广泛受益.我市村卫生室次均门诊药品费30.38元,次均门诊费39.27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45.2%、47.2%,就医人数大幅攀升,同比增加47%以上.截至目前,全市村卫生室共让利患者942万元.
普及电子处方,实现村卫生室就诊模式实时管理.在市卫生局建立数据中心,通过信息网络将全市村卫生室药品库存、收支状况、新农合门诊统筹全部纳入实时监管范围,重点突出"一般诊疗费"收取监管,防止"套取新农合门诊基金"和"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推行集中采购,实现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调拨井然有序.全市各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和配送,村卫生室调拨端口权限全部由乡镇卫生院操作管理员进行,杜绝乡村医生私自购药现象,切实保证药品质量.
注重绩效考核,实现村卫生室补偿额度科学合理.我市采取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对乡村医生完成居民健康电子档案、重大传染病防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根据《应城市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不搞"大锅饭",不搞"一刀切",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力促进了村卫生室所承担工作的有效开展.
有效规避风险,实现村卫生室医疗责任共同分担.我市已成立由医疗责任风险基金、医疗责任赔付保险、医疗责任院村两级分比担责等共三部分组成的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风险共担机制,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涉及大额赔付,乡村医生无力承担时,立即启动该机制,解决了乡村医生产生医疗风险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全身心投入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强化日常监管,实现村卫生室基药制度规范到位.市医改办、市卫生局实行领导分片督导和工作专班定期暗访的方式,重点对"大处方"、"套开电子处方"等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对村卫生室违规超收部分采取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直至吊销个人行医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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