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城出台《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 |
| 应城网 201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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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7月26日讯(记者沈梦莹 通讯员莫志涛 左军):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鼓励各类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我市于今年7月初出台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确定了申报条件、奖励办法、申报程序.其中,企业申报条件是指:企业应在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合法经营,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实行规模以上企业财务、统计报表上报制度.企业应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必须符合规模以上企业标准,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的认定由市统计局依据相关标准认定.企业当年实际上缴入库的税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超过50万元,具体由市财政局会同国税局、地税局审核确认.
该《办法》明确了奖励办法:各镇、场、办事处、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2012年及以后每增加1户,在该企业入库税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超过50万元的当年,奖励归属地人民政府100万元.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由各镇、场、办事处、开发区填报企业简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表、统计财务报表等申报材料,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申报手续.所需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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