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接受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督查 |
应城网 2012-10-18 |
|
|
|
|
|
应城网10月17日讯:11日,在省水产局质安办的统一组织下,我市接受了由农业部安排的今年第二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和江西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专家现场取样,分别抽取了市杨家澥特种水产养殖场等六个基地和光明水产品批发市场共14份草鱼样本进行药残检测.
近年来,市水产局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注重宣传,定期督查,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注重宣传.该局将5月份定为渔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月,重点宣传《渔业法》、《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还在孝感建设了首家水产网站——应城水产政务网,建设了“渔技110”手机短信平台,编印《应城水产》技术简报.
推行标准化生产.该局围绕鳖、蟹、虾、鳜、草、鳊六大品种,修订了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在全市7个无公害养殖基地、5个健康养殖示范基地、8个苗种繁育场、470户科技示范户中全面实行养殖生产日志、养殖用药记录及产品销售记录等“三项记录”.
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和认证申请.全市无公害养殖面积15.2万亩,获无公害水产品11个.汤池中华鳖养殖场等三个养殖场分获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
切实加强水产投入品市场监管.该局建立和完善了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会同畜牧、工商等部门,对全市渔需物资门市部定期进行了全面检查,建立了渔需物资购销台帐制度,开展了渔药店GSP规范管理,杜绝违禁和不合格渔药、渔肥、渔饲料进入市场销售.同时常年开展水产品销售市场检查,看进货手续是否齐全,查销售台帐等是否落实,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水产品及水产品幼体,严禁贩卖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水产信) |
【打印新闻】
【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