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建筑领域全面实施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
应城网 2012-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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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12月17日讯: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防止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保护劳动者尤其是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应城市在全市建筑领域全面实施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此举是应城为有效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而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民工工资克扣拖欠问题,实现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从被动追讨向主动预防转变,应城市于2009年9月份起在全市推行了《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把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的所有工程项目都纳入了保障金实施范围.此意见要求工程总承包企业、装修装饰等企业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市劳动部门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审批表》、《返还审批表》、《承诺书》以及《协议书》等文书,开设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资金专户,建立了建设工程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存台帐,并实行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与发放开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和施工企业诚信度三挂钩制度.据悉,在一系列措施的推动下,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所有的在建项目都已按要求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
据了解,该项制度实施三年来,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同比下降55%,预存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设工程,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基本实现了“零投诉”.(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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