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 |
应城网 201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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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2013年1月9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民政部、住建部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共同维护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其不因冻、饿、疾病等因素发生意外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城市流浪乞讨现象,近来,应城市救助管理站积极部署,强化落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
建立完善救助信息网络.应城市救助管理站在建立社区网格信息员的基础上,聘请城管执法(环卫)人员为救助信息引导员,完善信息网络.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座谈会等方式向信息员宣传救助政策,公布求助电话,印发救助服务引导卡.
切实履行职责.发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应城市救助管理站视情况及时处理.同时,对其中一般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主动劝说、引导、护送其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或拨打0712-3250900求助;对有暴力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对危重病人,拨打120急救.接到求助电话后,保证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或交通拥堵等原因无法及时赶到现场的,要指导乡镇民政办、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
完善激励机制.应城市救助管理站对提供求助信息积极及时、工作成绩突出或应急处置得力、做出突出贡献的城管执法(环卫)人员或者热心群众,定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田朝阳 冯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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