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开展春节公路客运价格专项整治 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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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 201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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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2013年1月24日讯:为有效落实公路客运价格政策,规范公路客运价格秩序,制止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城市物价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于2013年春节期间在全市开展公路客运价格专项整治活动.
广泛宣传价格政策.该局将充分运用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广泛宣传公路客运价格政策、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增强旅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价格维权意识.同时注重事前防范、文明执法的原则,适时召开提醒告诫会,座谈会等形式,运用教育、提醒、告诫等方法,教育、引导相关经营者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价格自律意识和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该局要求各市公路客运公司必须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和要求,在站点售票厅和各类客运车辆内醒目位置,公布由物价、交通运管部门监制的现行票价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畅通价格投诉渠道.该局要求各公路客运经营者必须在售票大厅、营运车辆等醒目位置公布价格部门“12358”和交通运管相关部门“3222587”(运管)、“3251115”(客管)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问题,必须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回复.
严处价格违法行为.该局对举报和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不明码标价、擅自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拒不改正,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坚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提请交通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吊销运营资格、取消线路牌;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例,利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处理.
依法行政确保效果.在专项整治中,市物价、交通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依法行政,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市纠风办将加强对行业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确保行业管理整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工作推诿懈怠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物价宣)
应城市物价局发放“春节”期间客运价格提醒告诫函
应城网1月24日讯:为进一步规范应城市客运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鄂价电〔2012〕23号)的要求,应城市物价局结合实际,将有关事项进行提醒,确保节日客运市场规范,井然有序.
一是市公汽公司、出租车公司及各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应价字〔2009〕26号及应价字〔2011〕11号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价或上浮运价和出台任何附加收费项目.
二是市公汽公司、出租车公司及各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的规定,应主动向社会公示物价局制定的运价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12358),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
三是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执法单位将在春节期间开展客运票价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擅自提价、串通涨价和未公示客运价格的客运公司及经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物价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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