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首次启用工资支付保障金兑付民工工资 |
应城网 2013-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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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2月11日讯:春节临近,应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首次启用工资支付保障金,及时成功处置了一起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案件,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月4日,我市一建筑工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该工程由孝感某建筑公司承建,该公司将部分工程项目转包给自然人徐某,而徐某又将其中的抹灰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杨某承建,由于徐某与杨某没有签订施工协议,在结算工程款时发生争议,导致30多名农民工工资无法兑现.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案后,当即依法对孝感某建筑公司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必须承担主体责任,立即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督促转包人徐某与分包人杨某对帐核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时值农历小年,30多名农民工都急切地盼望领到工资回家过年,在徐某、杨某对帐的同时,为尽快让这30多名农民工先领到血汗钱,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启用孝感某建筑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缴纳的工资支付保障金,为30多名农民工兑现发放工资.至2月5日晚10时,被拖欠工资已经全部发放到位.至此,我市首次启用工资支付保障金处置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取得成功.
据了解,我市于2004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要求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按工程总造价的0.5%-0.8%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自该制度建立以来,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明显下降,真正为农民工能顺利领到工资编制了一张防护网.
据悉,直接启用建筑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缴纳的工资支付保障金先行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我市尚属首例.
(韩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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