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启动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
应城网 2013-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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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4月21日讯(通讯员韩庆):近日,应城市医保局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正式签署大病保险服务协议书,这标志着应城市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开始启动.
此项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孝感市政府开展大病再保险的有关精神实施的.旨在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提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中重大疾病患病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 2012年该市将按照参保职工、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向保险公司再投保,投保费用在现有筹资机制内解决,不需单位和个人额外缴费.大病再保险主要对参保职工、居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年度个人累计负担分别超过上年全市职工社平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的合规费用给予补偿.具体标准为:参保职工年度自付超过2.2万以上的,2.2万至4万(含4万)的部分补偿50%,4万至6万的部分补偿60%,6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偿70%;参保居民年度自付超过1.3万以上的,1.3万至3万(含3万)的部分补偿50%,3万至5万的部分补偿60%,5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偿70%.
应城市大病保险的实施将进一步减轻大病职工、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放大保障效用,建立“普惠+特惠”的保障模式,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矛盾.同时,通过把政府的公益性与保险公司的专业性紧密结合,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从而实现百姓、政府、公司三方共赢.
目前,应城市医保局已对2012年度相关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提出了初步理赔方案;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已完成了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不日将正式合署办公,开展理赔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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