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埠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教 |
应城网 2013-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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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4月26日讯(记者杨芳芳 特约记者郑贝 通讯员万卫峰)为进一步增强矫正对象服刑、改造、悔罪的意识,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效果,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4月24日下午,长江埠司法所召集辖区内的矫正对象,在司法所调解室召开了集中教育培训活动,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及社区矫正机构相关人员一同参加.
培训会上,该办事处综治办相关负责人结合辖区社会治安状况讲解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服刑态度,认清自身角色、珍惜机会,好好改造,造福社会;同时要求矫正对象要严格请销假制度,自觉主动与司法所及社区矫正管理人员联系.该司法所所长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使社区矫正对象明白了自己从报到、登记、监督、走访、思想汇报、学习教育、请销假、迁居、回访、就业到解除矫正期间应该如何做,并要求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一定要珍惜政府给予的珍贵机会,在服刑期间要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切忌重新犯罪,否则会收监坐牢;要求矫正对象必须重新树立生活信心,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每月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主动汇报思想动态,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
会上,在社区矫正中表现较好的陈某和褚某,分别做了思想汇报,表达了要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强化自我教育,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德公民的决心和信心.集中教育培训后,司法所向他们发放了“六五”普法学习资料 .
本次培训,通过严格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对法律知识以及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深刻认识,加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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