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城法院首用拍照方式留置送达判决书 |
| 应城网 2013-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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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8月11日讯(记者余菊红 通讯员李勇):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拍照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向当事人龚某的同住成年家属留置送达判决书.这是新修改的《民诉法》施行以来,应城法院首次采取此种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龚某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的被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办案人员来到位于郎君镇幺湾村龚某家中,但其本人已外出,家中只留守年迈的奶奶和母亲,两人均拒绝签收判决书.新修改的《民诉法》明确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故法院依照《民诉法》新的规定,采取拍照方式将送达过程记录下来,将法律文书留在了龚某的家中.
在新修改的《民诉法》中,长期以来,找不到当事人或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成为困扰法官依法送达的棘手难题.尤其在基层法庭,送达路程较远,涉及的当事人多数家居住在农村,有的当事人长年在外打工,且流动性强,不能按时送达,直接影响到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的,都可以采取拍照方式记录送达法律文书.此次应城法院依法采取拍照方式留置送达法律文书,大大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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