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
| 应城网 2013-9-10 |
|
|
|
|
|
各街道党工委、镇(场)党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孝感市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持续巩固和深化“节日病”治理成果,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收送现金、购物卡、会员卡和各种形式礼品馈赠;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餐“禁酒令”;禁止同城之间相互吃请;严禁公款旅游;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停驶制度,两节期间各单位除保留必要的值班车辆外,其他公车一律封停.
二、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孝感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等铺张浪费现象.节日期间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准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削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和职务消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三、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强督查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劲头,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及时曝光,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应城市纪委
应城市监察局
2013年9月9日 |
|
【打印新闻】
【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