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成效显著 |
中国法院网 2006-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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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国清 陈群安 殷三中
中国法院网讯 连日来,一些涉案单位和个人纷纷到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主动表示愿意履行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和解。仅4月28日,先后有5个被执行单位主动兑现执行款21.7万元。 今年3月,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开始后,该院根据执行积案多,清理任务重的实际,选取一批有条件执行,但因债务人躲、拖、赖等原因难以执结,当事人缠执、申诉较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作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多种法律强制措施,果断、坚决执行,争取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结案一批。
2005年,翟某在某膏矿有限公司井下作业时,被掉下的膏块砸成四级伤残。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翟某各项赔偿费用4.8万多元,每月伤残津贴600元直至退休时止。判决生效后,公司没有及时履行。今年3月,身体严重残疾、生活陷入绝境的翟某愤而申请法院执行,要求该公司立即给付赔偿金,并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23万多元,其父多次背着他到公司吵闹、索要。应城有多家膏矿,翟某的遭遇引起了很多矿工的同情,一时间,此案备受关注。为迅速改变翟某的生活困境,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和膏矿的正常生产,应城法院立即下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果断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帐号,迫使该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了4.8万元的赔偿费,并就伤残津贴与翟某达成了执行和解。
2001年9月,应城法院判决应城纺织品公司偿还农行应城市支行5万元及利息。2002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法院查明,该公司属商业集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早已停产,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今年3月,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开始后,法院恢复对此案的执行,通过多种途径查明该公司在市区占有一处房产后,便迅速予以查封,将依法拍卖得款5.5万元全部返还农行受偿。使拖执3年的案件,一个月就得以执结。该案的执行,在涉案单位较多的商业系统不啻引起了一次强烈的“地震”。
据统计,自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开展以来,应城市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强制措施,共查封5起、拍卖3起、冻结8起、扣划4起、拘留5人,执结积案56件、标的19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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