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城:政府采购量体裁“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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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城网 201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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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4月2日讯(特约记者方应凯 通讯员彭维):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政府采购范围,及时准确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日,应城市结合实际印发了《2014年应城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该《标准》规定政府集中采购包括货物和服务两大类,其中货物类包括计算机、办公设备及工程机械等20项,服务类包括会议、信息技术服务等7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市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40万元以上的货物(含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和5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服务类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时期内的协议供应商;对于不能通过协议服务方式采购、但市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3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为促进采购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标准》明确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实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凡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财政部门将拒付资金.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将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促进节能减排,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政府采购应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实现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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