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苑纵横]协议离婚未成 离婚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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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城网 201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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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4月5日讯(记者 余菊红 通讯员 李勇):近日,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未离婚,致协议无效的案件.
2000年8月鲁某某与王某通过网络相识,次年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生育一女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又常为琐事发生争执.2012年9月份双方发生争执后分居,两人曾三次协商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未果.鲁某某于2013年10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王某辩称要求按照两人此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分得财产100万元,
法院认为,鲁某某与王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遂判决准许双方解除夫妻关系,同时对小孩抚养也作出处理.对于王某要求按此前离婚协议分得财产100万元的辩解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本案中鲁某某与王某达成的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因两人协议离婚未成,故该协议没有生效,对于王某的该项辩称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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