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城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
| 应城网 201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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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应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今年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市相关评选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富强、宜居、文明城市的要求,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社会生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培育文明风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保障.
二、组织领导
评选推荐活动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教育局作为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组委会),负责评选推荐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市评选推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设立
第三届应城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共设“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和“倡导文明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至少表彰1名,共表彰10名.同时,设道德模范提名奖,共表彰20名.
四、评选标准
应城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很强的文明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
助人为乐模范(爱心大使):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诚实守信模范(文明诚信经营户):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敬业标兵):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子孝媳):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倡导文明模范(美德少年):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积极维护公共卫生,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影响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维护校内外秩序,遵守交通规则,维护社会正义,抵制不文明行为.
凡符合应城市道德模范参评标准,在应城市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每个公民在同一届只可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得孝感市道德模范或应城市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
五、实施步骤
1.市评选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印发选评推荐通知,向社会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起止时间等,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2.应城市道德模范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各街道、镇、场,部办委局,各人民团体和各中小学校按照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倡导文明等5个类别的候选人分别向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教育局评选办公室进行推荐,市评选办公室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ycddmfpx@163.com.
各推荐单位要根据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对本 单位的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并征求被推荐人户籍地和居住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经本单位审批后按类别将推荐材料报各评选办公室,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3.市评选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对各街道、镇、场和各系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按照评选标准择优评选出30 名应城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市活动组委会于6月10日—20日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属主要媒体和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群众投票.群众投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投票人登录应城网,参与有奖实名投票.
4.经网络投票、组委会审定后,于7月30日前将评出第三届应城市道德模范10名(每类至少1人),道德模范提名奖20名.评选结果经市文明委领导审议通过后以市文明委名义进行表彰.
5、道德模范评选结果出来后,应城网、市电视台要对道德模范开展专题宣传,制作专题网页、短片、专访等在全市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坚持原则.应城市道德模范是应城市文明委授予公民在道德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典型示范、推动工作的原则.
2.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重在教育、重在过程,通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3.严格标准,做好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事迹核实、择优推荐、征求意见、基层公示、审批报送、群众投票等环节的各项工作,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各单位推荐的人选按照要求填写《第三届应城市道德模范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每人附1000字的事迹材料和150字的事迹简介,以及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要按时上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应城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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