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农业执法大队 农民利益的“保护神” |
-------------------------------------------------- 2006-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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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红卫 郑毅 周应军 嘟、嘟、嘟…… 8月8日上午8时,湖北应城市农业执法大队办公电话骤然响起:“请找龙队长,我是黄滩镇喻家村农民,我种的两亩多棉花使用了‘棉虫病毒杀’后,棉叶边缘变黄了,是不是农药有问题?请赶紧来看看。” “好,我马上就来。”放下电话,龙队长和两名工作人员立即发动车子。 到农田后,龙队长现场提取样品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农药没有问题,系喷施浓度过高所致,过几天,药性过了,棉叶会自动返青。 握着龙队长的手,农民连声道谢。 龙队长,现年44岁,她就是被农民亲切称为利益“保护神”的应城市农业执法大队队长、农艺师龙艳明。 执法神威来自严 2002年,应城市将原种子站、植物检疫站、农业环境保护站等4家站所合并,组建应城市农业执法大队,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和检验检测权,同时任命该市农业局办公室副主任龙艳明为队长。 女同志担任队长,全省农业执法系统,她是第一个。能胜任吗?许多人有疑惑。 新官上任三把火。龙艳明深知“火”的奥秘,把握“火候”,三把火过后,人们心中的疑惑全没有了。 ———清查农资经营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龙艳明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主动与工商部门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做好种子经营登记和农药经营资格的审验发证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审查,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按政策予以取缔。当年,共审查经营企业135家,取缔无证照企业3家。 ———建立事前监督机制,严把农资市场批发关。龙艳明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安排部署,与城区各农资经销商签订了《应城市农资经营批发自律条约》,建立品种售前审查制,未经审定的品种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要求经销商对所售的农资,一律建立档案,便于对违法违规行为跟踪调查,及时处理。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假劣农资。龙艳明严格按照《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严厉打击。当年共立案查处经营假劣农药案件13起,没收假农药1000公斤,查处假劣种子案件18起,没收并销毁假劣种子2.3万公斤。 服务入心贵于真“多亏了龙队长,我们才拿到了赔偿款。”今年7月5日,一封感谢信放在龙艳明桌上。原来,6月上旬,黄滩镇4位农民使用了应城市某农药门市部销售的的农药后,大片水田水稻叶子出现白斑,严重的出现水稻茎秆倒伏,经查,该农药符合生产许可,但只能杀棉花病虫,对水稻二化螟、三化螟根本杀不死。在龙艳明的积极调解下,门市部老板表示道歉,退还了农药款,并按每亩120元给予农户补偿,农民拍手称快。 农业执法大队单位小影响大,是应城市农业行政部门联系农民最直接、最广泛的“窗口”。农民往往从大队队员的一言一行,去评价我们的党员如何、干部咋样。 抓服务首先要强队伍。龙艳明制定了大队详细学习制度,要求每个队员做到“三有”,达到“三强”,即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工作计划,从而达到政策水平强、业务技术强和办事能力强。她选派大队业务骨干参加湖北省、孝感市各类执法培训,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法律专家和权威人士讲座,讲授行政许可、农业法律、专业技术知识,给队员“充电”,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通过培训学习,使他们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按照方便群众,培植要素市场原则,龙艳明积极争取工商、税务等部门大力支持,减免有关手续,重点培植光明大市场种子市场、城南路农药市场、工农路农资市场等4个集中经营农贸市场,为经营户提供技术、法律等服务。对销售高毒违禁农药、假劣种子等破坏市场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去年以来,他们共查处“杀虫脒”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农药15吨,查获假抗虫棉种2.1吨。 建立农村信息联络员网络制度。为广泛收集各类违法经营损害农民利益的信息,及时掌握情况,龙艳明按乡镇区划,设立信息联络员15名,及时反馈各类信息。执法大队值班电话24小时队员轮流值班,认真接电和接待来访群众。今年来,他们共接到举报线索150条,查证属实124条,全部进行了处理,没收非法所得22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服务于心,须善解民忧。龙艳明还组织开展“满意在大队”活动,带领大队一班人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设立了农民投诉服务台、队员联系点、队员联系箱。为了检验“创满意”活动的效果,今年初,执法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评议大队”活动,评议结果显示,大队及其队员服务水平的平均满意率分别为95%和92%。 牢记重托旗更红“宁为清水之沉泥,不为浊路之飞尘”。 在执法大队办公大楼里,龙艳明总是脚步匆匆,或外出执法,或来往于农村和相关部门。办完事回到办公室,她又忙于记工作日志,整理案卷材料。在大队,她除了是队长,还负责大量涉农案件的调查调解。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龙艳明任劳任怨,勤恳工作,时间上统筹安排,工作上讲究方法,并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自担任队长以来,龙艳明率先垂范,将繁杂、琐碎的队务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案件登记、数据统计、报表报送、公文处理,这些日常事务,她都能做到及时、准确。同时,她注意工作创新,自己设计了《存案结案具体情况表》和《案件处理进度表》,按周填写报送分管领导,使领导能及时掌握每周的收结案情况和每个人手上的案件数、进展和办理时限,以便指导和监督。 忘我工作赢得众多荣誉。从2002年起,龙艳明连续三年被省农业厅授予“种子管理”和“农药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她带领的农业执法大队2004年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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