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百态]未关电脑引发大火 警民联手1小时扑灭 公路晾晒庄稼致人损伤判赔偿 |
| 应城网 2014-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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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讯]未关电脑引发大火 警民联手1小时扑灭
应城网8月15日讯(通讯员汪莎 吴睿文):8月12日晚12时,家住应城市义和镇李集村的张某在睡梦中突然听到窗外传来噼里啪啦的响声,遂起来查看.这一看不得了,隔壁的种子店不知何原因发了大火,火光冲天.张某赶紧拨打119火警电话.义和派出所接到消防通知后立即启动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机制,迅速组织警力赶往事发地点,同时联系120急救车前往.
据义和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到达时,当地消防因路途遥远还未抵达,周围有不少围观群众,着火房屋左右还紧挨着其他居民房.民警当即决定灭火要紧,遂鼓动大家从家里拿来水管、脸盆、水桶等物积极灭火.凌晨1时许,在警民的共同努力下,大火终被扑灭,所幸火灾发现及时,没有人员伤亡.
闻讯赶来的种子店老板丁某告诉民警,他与家人这天刚好住在500米外的家中,店中没有住人,店里存放各类种子和农资药品.张某听到的噼啪声就是农药瓶子受热膨胀炸裂发出的声音,这一场大火将店中的商品烧得精光,直接损失约15万元.
据警方介绍,此次火灾是因丁某离开时未断开笔记本电脑电源,还将其锁在抽屉内,而房屋电线已经老化,后发热导致起火星,这才引发了大火.
[法苑纵横]公路晾晒庄稼致人损伤判赔偿
应城网8月15日讯(特约记者丁艳红 陶茂 通讯员李勇):2年前,应城一农户张某把刚收割的庄稼运到公路上,让过往车辆碾压脱粒, 导致骑摩托车的王某摔倒受伤.8月11日,应城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王某20余万元的损失,后悔莫及.
2012年9月9日,长江埠雷岑村村民张某把收割的庄稼运到公路上让过往车辆碾压脱粒,当晚11时许,受害人王某(无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经过该路段时,因王某处置不当摔倒受伤,造成身体一级伤残,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68万余元.事发后,双方对责任的划分各执己见,引发诉讼.
应城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王某在事故发生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责.张某擅自在公路上占道晾晒谷物,影响道路行驶安全,应承担次要责任,结合导致事故原因的大小,法院最后判定张某承担20余万元的赔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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