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城实施大病保险统筹 让患者家庭不再“因病致贫” |
| 应城网 201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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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12月19日讯(特约记者程国辉 通讯员杨运涛):“这个保险很实惠,减轻了我们一些家庭的负担,体现了党的好政策.”12月17日,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公司,工作人员仅用了一杯茶的功夫,就为59岁的陈河镇古堤村村民李某办好了大病保险报帐相关手续.
今年10月,因肺部感染,李某先后到应城人民医院、武汉同济医院住院治疗,前后共花去医疗费用近10万元,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52663元后,应城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又根据本人自付超过8000元的实际,为他再次核定报销大病保险16045元.
今年以来,应城市大力实施大病保险统筹工作,通过优化报销流程,为广大疾病患者提供“二次报销”,让群众不再“因病致贫”.和新农合大病保险一样,我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大病保险也正在兑付中.
来自应城教师进修学校的老师李某,2013年因突发烟雾病引发脑溢血,在应城人民医院治疗后转诊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这让他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一共用了25万.当时疾病的折磨,精神的打击,再加上高额的费用,使我们这个工薪家庭近乎绝望!”李某的老伴心有余悸地说.
“第一次基本医疗保险我们报销了15.3万元,今年大病二次补偿又报销了2万元,两次的报销,所剩的余额我们已经完全能承担了.感谢党的惠民好政策啊!”经过几个月的精心治疗,李某基本恢复健康.应城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让他这样的家庭重新焕发生机.李某老伴张杏华感激不尽地说.
据了解,大病医疗保险是指参加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疾病累积住院,在享受基本医疗补偿的同时,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超过8000元以上的,由承包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比例给予医药费补偿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大病保险参保资金按每位参保25元分别从新农合医保基金和城镇医保统筹基金中统一划拔,无需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大病保险报销以患者合规个人自付实际费用按比例支付,最低报销不低于50%,它将使参保居民大病自负费用明显降低.
据应城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施勇介绍,合规的自付费用超过8000元钱,就可以纳入大病保险.8千至3万可以再报销50%,3万到5万之间,保险公司可以承担报销60%,5万以上可以报销70%,最高封顶线是30万元.
应城市大病保险工作从2013开始试点启动,通过统一招标,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应城分公司、人保健康保险公司孝感分公司承担大病保险工作,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客户到我们这里来办理大病保险,手续非常简便,仅仅需要客户提供三项资料,一个是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个是患者本人的合作医疗卡复印件,还有患者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应城分公司大病保险办公室主任汪广娥说,通过这3项,他们就可以通过后台的自动转账把大病保险资金转入客户银行账户上.
经过一年运行,应城市大病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今年初至12月中旬,我们已经为出现大病保险的农民支付930.9万元,共有2905人的大病保险金额.”应城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施勇扳起手指头,给我们算了一笔账.
应城市医疗保险局工会主席韩庆的案头也有一纸统计数据:今年,预计将为535人次,支付大病保险资金390万元.2015年,力争实现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步结算,为广大参保职工和居民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大病保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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