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
应城网 201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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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场,开发区,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带头文明祭奠.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规定,以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下属人员.
二、严禁公车私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除值班、值守、应急、祭奠英烈活动等工作用车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实行定点存放;严禁动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
三、严明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
四、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要加强节日期间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纪委将组织专班对清明节期间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公车私用、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将落实“一案三查”,不仅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中共应城市纪委
2015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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