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缉赃毁“蛇路” 应城“3.19”特大盗车团伙案件侦破记 |
孝感新闻网 2007-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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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李愿华 案件还原 2005年12月29日,应城市公安局城中刑警队接到应城市电信局电话报警:该局电信大楼大客户室被人撬窗入室,盗走三套电脑设备和一台打印机。接警后,侦技人员火速赶赴现场,开展了调查走访和现场勘查工作。综合侦查员的走访和技术人员的勘查,侦破专班对此案进行了分析研究,确定了侦查方向和工作重点。 当日,侦查员走访到应城某宾馆时,该宾馆负责人反馈:宾馆302室内住有三名形迹可疑的京山人,昼伏夜出,现在三人正在住房内。获此情况后,侦查员迅速对住宿的三名京山人进行盘查,在住房内发现了撬钎、起子、银行卡等物品。三名京山人的作案嫌疑越来越大,于是立即对三人进行审查。三名京山人很快交待了伙同周某、吴某(均为京山人)等人驾驶桑塔纳轿车到应城市电信局大楼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周某、吴某已把盗窃的物品运回京山销赃。 2006年1月11日,侦查员在京山警方的配合下,迅速摸清了二人在京山的住处,进行布控。布控十余日,没有发现周某、吴某的踪迹。于是加大对周某、吴某社会关系的调查。不久,侦查专班获悉:周某、吴某在京山县相继出现,周某在武汉时,经常租住在其父母在武昌经营修车配锁摊点的周围。初获情报,侦查员没有立即采取行动,而是继续积极贴靠周某、吴某,全面监控二人的一举一动,以获取更深层次的犯罪线索。 2月10日,春节过后几天,侦查专班又获悉:周某不仅与京山的“马口”、郑某等人关系非常密切,而且与武汉人许某、“黑皮”,湖南人小蒋频繁联系,并且周某、许某、 “黑皮”等人经常开一些二手车到京山,然后由吴某、“马口”、郑某找人贩卖。3月15日,侦查专班获悉:京山有人要车,周某等人近日要从武汉开车到京山贩卖。获此情况后,侦查员非常兴奋,纷纷主动请缨,要求参战。 3月19日3时15分,守候的民警见前面一辆桑塔纳轿车慢慢开来,待车辆缴费过收费站后,车上坐的二人见前面是警察,十分慌张,立即加大油门发动车向西逃窜。民警立即上车进行追赶。十分钟后,车上嫌疑人见前后有警车堵截,于是跳车从路旁田间小路逃窜。民警弃车徒步奋力追赶,在农田里将其中的一名嫌疑人蔡某(外号“黑皮”)、蒋某(同伙称“小蒋”)抓获。3月23日晚11时许,许某在武汉抓获。3月27日,销赃嫌疑人吴某在京山落网。3月28日周某在应城落网。 全线收网 根据蒋某等人的交待,专案组又及时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对审讯、调查取证、追捕销赃嫌疑人、追缴赃物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要求侦查员加大审讯、追捕、调查取证力度,内查外调,追赃布控,力争追回被盗的车辆,将该犯罪团伙一网打尽,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专案组的周密部署下,外调小组、追赃小组分赴武汉、咸宁、京山、枝江、洪湖等地开展调查取证、追赃布控、串并案件、缉捕销赃嫌疑人等工作。侦查员们放弃双休日及所有节假日,加班加点,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精神,抱着不追回赃物决不收兵的信念,忍饥挨饿,坚持不懈,三上武汉,十下京山,二赴枝江、洪湖、咸宁,行程近万公里,夜以继日地转战各地。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京山、枝江、咸宁、武汉警方本着全国公安一盘棋,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精神,给予外调追赃小组极大的关注和支持,在串并案件,查访受害人、查实车辆、核实抓捕嫌疑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他们的大力协助下,共抓获盗窃、销赃嫌疑人10余名,追回赃车26辆。 4月7日,追赃小组赶赴京山县,与京山的工作专班汇合,在京山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分别将销赃嫌疑人李某(外号“马口”)、郑某抓获,追回赃车18辆。 4月10日,在枝江警方的配合下,追赃小组赶赴宜昌市将销赃嫌疑人袁某抓获。经讯问,袁某迅速交待了销赃车辆的出处,在不到十天的时间,追回赃车8辆。 至此,“3.19”特大盗窃机动车团伙案件成功告破。 掩卷长思 1972年12月,蒋某出生在湖南省常宁市洋泉镇龙泉村一个贫困家庭里,初中未毕业就走上了社会,由于过不惯农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贫苦生活,从小游手好闲,不务正业。1996年2月,看到到外打工的村民都富了起来,蒋某也随着民工潮来到广东省顺德市轮教镇亨达袜业有限公司打工。哪知工厂条件差,工资低,蒋某惰性常发,蠢蠢欲动,瞄准了厂里生产的那一双双名牌袜子,一天趁工厂的保安不注意,盗窃了厂里价值1万9千元的袜子,被顺德市人民法院判刑8年。2003年10月刑满释放后,蒋某也曾想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生活,于是只身来到武汉市,在武汉开了一家小吃店。当年小吃店门前修路,生意冷淡,每天赚不到几个钱。身处大都市,霓虹闪闪,看见许多有钱人出入大酒店、舞厅,醉酒娱乐,蒋某的心理又不平衡了,他关掉了小吃店,开始干些小偷小摸的事情,靠偷盗自行车、摩托车来维持生计,也多次偷盗轿车,由于技术不精,都被车主发现而没有得逞。2005年9月,蒋某在武汉销赃自行车时,与刑满释放人员周某、许某等人纠合在一起。周某的父母以修锁配匙为业,蒋某、周某很快掌握了用修配的钥匙套开轿车车门进而偷车的方法,从此走上了盗窃轿车的犯罪之路。在短短的6个月内,大肆盗窃桑塔纳轿车,然后经过周某、许某的牢友吴某、袁某等人将赃车销往京山、枝江、洪湖,获取暴利。 在取得暴利后,蒋某、周某、许某、蔡某等人没有走上改过自新的道路,而是开始放纵自己,进出豪华酒店,抽名烟,喝名酒,逛娱乐城,并且染上了赌博的嗜好。到后来,逢场必赌,逢赌必输。盗窃销车的钱根本不够他们的花销,于是一辆一辆地偷,一次一次地赌,每次都是输得身无分文。懒惰、贪欲,对金钱的强烈欲望促使他们一次次铤而走险。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他们不在同一地方作案,先后窜至武汉、洪湖、咸宁、嘉鱼盗窃桑塔纳轿车37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猎物,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2006年4月26日,蒋某、周某、许某、蔡某等10人被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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