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城工商调解新购冰箱不制冷纠纷 |
| 应城网 20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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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孝感日报8月31日讯( 通讯员黄亮 ):8月25日,市工商局根据新《消法》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成功调解了一起新购冰箱不制冷的消费纠纷.
8月23日上午,该局接到消费者吴女士的投诉电话,称她于7月中旬在我市一家家电广场购买了一台价值2999元的冰箱,使用半个月后,发现冰箱制冷不理想,放进去的食物,第二天就坏掉.经过二次售后修理,制冷问题仍未解决,冰箱时常出现不制冷现象,她要求换货,却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她只好向工商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接到吴女士的投诉后,立即与家电商家取得了联系,经过核实,吴女士投诉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现场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电动机、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的规定进行了调解,该家电广场同意为吴女士更换了一款同品牌、同规格的新冰箱,吴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执法人员提醒,为维护自身合法的消费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应及时试用,保留好相应的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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