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一起农村留守少年溺水身亡引发的思考 |
| 应城网 2007-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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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刘劲 王七平报道
[事件回放]6月14日,应城市城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阳阳(化名)家住城郊某村,放学回家吃午饭,大约12时30分的时候,被同湾的两个同学相约去上学,在经过城郊大桥时一起下水洗澡,阳阳不幸溺水身亡,两个同学继续上学去了。后来同村其他两个小孩子发现阳阳衣服,知道情况不妙,赶紧回村报告阳阳的奶奶,奶奶拿着衣服找到学校,询问孩子情况,当时一个同学也正向班主任汇报中午洗澡之事。情况明了,阳阳出事了!
就这样,老师、同学及该村村委会干部群众相继赶赴现场,经过数小时打捞,下午16时30分,阳阳尸体终于被打捞上来。
而此时阳阳的父母均在武汉打工,他们原是农村人,后来才搬到城郊,平时只有奶奶照顾阳阳的生活。听说儿子出事,他们迅速赶回应城。面对儿子的尸体,失去理智的父母把尸体抬到儿子生前就读的小学三楼五年级教室,指责学校疏于管教,要求赔偿,否则一尸两命!当时孩子的母亲哭得死去活来,竟用头去撞墙,想一死了之,亲属也闹着说处理不好准备抬尸上访!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事件,市委政法委、城中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领导十分重视,当即决定由城中司法所牵头,会同综治、公安、宣传、教育等部门协同作战,终于在22时30分候将小孩子尸体运出该小学至市宾仪馆,6月15日晚上将尸体火化。
最后,针对阳阳的父母身患残疾,中年丧子,上有七十岁的老人要赡养,且无生活来源的实情,经多方协商给予叁万元社会救助。阳阳的父亲也表示对政府感激,不再上访,并向该小学教师深表歉意,从而使这场上学途中溺水身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引发思考]这起留守少年溺水身亡事件也给我们带来如下思考:
一、留守学生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由于社会处于转型,城乡互动时期,“打工经济”市场流动已经触及许多个家庭,为生活需求,许多父母背井离乡求生存谋发展,出现“留守家庭”,“留守人员”。作为“留守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出现了管理“真空”,如阳阳父母常年在外,一个七十岁的老奶奶来管理日益成长的少年学生,显然力所不及!加之社会不良环境影响,“留守学生”健康成长日益成为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化解这不稳定因素。
二、人民调解需要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这次留守少年溺水身亡引发纠纷,如果仅靠司法所力量,不依靠综治、公安、宣传、教育部门通力配合,协同作战,是很难使纠纷化解,弄不好会引起矛盾纠纷激化,酿成恶性事件!所以建立各方协同作战“大调解”工作机制是防止矛盾激化有效途径。
三、司法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社会转型,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必然增多,司法所作为综治部门成员单位,它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重要。我市不少司法所(包括城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甚少,显然与日益发展城市规模不相称,所以加强司法所建设任重道远,需要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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