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埠推出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 |
程国辉 2007-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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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程国辉报道:8月上旬的一天,应城市长江埠办事处在全处招商引资老板座谈会上,响亮推出了在该处行政区域所有企业和在建项目的生产“宁静日”制度。 该办事处明文规定,每月1至24日为企业生产“宁静日”,在此期间,除税收、社会保险费的正常征缴;国家安全案件侦查和公、检、法部门追捕犯罪嫌疑人;国家、省、市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配合上级党政机关确定的突击性专项行政执法检查;经群众举报和市环保局环境办批准,有关部门对企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环境污染、有重大安全和消防隐患的检查;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的正常视察活动外,任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不得对企业及重点在建项目进行各类检查验收、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行政性活动。 他们还重点重申:凡到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企业可凭单据到同级财政部门领取同等数额的款项,财政部门凭投诉中心通知从实施“三乱”行为的单位经费或财政专户中,视情节轻重予以2—5倍扣除。严格实行检查报批制度,未经长江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批准,擅自到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的,视为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论处,将依法追究执法执纪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作者通联:应城市长江埠街道党工委宣传办公室 程国辉 0712——36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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