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首次规划“主体功能区” |
中国建设报 2007-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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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严家冬 通讯员佘晖 彭仲报道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湖北省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获悉,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建设再推新举措,在编制的《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中首次规划“主体功能区”。
据介绍,“主体功能区”的确立旨在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分布和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统筹谋划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确定功能定位。“主体功能区”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
按照《规划》,城市圈内的武汉和黄石、鄂州中心城区、武汉——黄石经济走廊沿线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被列为“优化开发区”,今后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引导投资流向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有计划地转移传统产业。
天门——仙桃——潜江、孝感——汉川——应城、咸宁——赤壁——嘉鱼三个城镇组团,以及京广——京珠、长江——沪渝、武十等三条发展轴沿线,被列为“重点开发区”,今后将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步伐,承接“优化发展区”的产业转移。
大别山脉和幕阜山脉的生态脆弱区、各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周边地区、各类分蓄洪区列为“限制开发区”,保护优先,适度开发。
城市圈内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则被列为“禁止开发区”,实行强制保护,鼓励生态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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