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艳明荣获全国维护农民消费权益“特别贡献奖” |
应城网 2008-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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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3月20日讯(通讯员高荣华 记者郑毅):3月19日,笔者从应城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中央电视台了解到,为了全面维护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消费者的权益,提升他们的消费品质,由国家农业部、司法部、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推出的“共筑诚信——维护农民消费权益特别贡献奖”评选揭晓,全国共有10个单位和个人榜上有名,其中应城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龙艳明荣获全国维护农民消费权益“特别贡献奖”, 她是唯一的一位女执法大队长,是湖北省唯一的一位获奖者。据悉,颁奖盛典于3月23日举行,并于3月30日18时在CCTV-7播出这次“共筑诚信——维护农民消费权益特别贡献奖”颁奖盛况。
2002年,龙艳明被任命为应城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成为湖北省农业执法系统的第一个女队长。担任大队长六年来,龙艳明带领执法队员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她还大力培植了3个农资市场,共12个批发部,总资产达5000多万元,有效地培植起农资市场的发展后劲,实现了经营者和农民的“双赢”。从2002年起,她连续六年被省农业厅授予“种子管理”和“农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她带领的市农业执法大队先后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被农业部评为执法试点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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