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成功执行一起缠执案件 |
应城网 200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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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讯:近日,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死者王某的母亲及妻子一起到应城人民法院领取赔偿款后,面对两名执行法官流下了感激的泪水。至此,一起缠执近两年的案件在应城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成功和解结案。 2006年7月,段某推自行车负载斜行横过公路与王某驾驶的助力车相撞,造成王某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市交警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段某负次要责任。为此,死者王某的母亲汪某和妻子董某诉至法院,要求段某赔偿损失331419元。此案经应城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段某赔偿死者家属65948.69元。 判决生效后,汪某、董某申请执行,段某以年事已高,自己也受伤且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执行。两年来,应城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找段某执行,并通过段某所在的村委会做工作,段某总是采取回避的态度,执行工作毫无进展。为此汪某、董某多次到法院缠执,并将情况反映到应城网“市长信箱”。2007年9月,法院对段某实施司法拘留15天,段某妻子却到法院寻死放泼,扬言“如不放回她家老头,就死在法院”。此后几个月,执行人员继续对段某及其妻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宣讲有关法律知识,讲明死者王某家中实际困难,并多次找村组织争取村干部帮助解决,终于使段某态度有所转变,表示一定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也向申请人认真分析了段某的实际履行能力,使申请人深刻认识到此案执行的难度,表示愿意与被执行人和解。 7月14日,汪某、董某与段某主动找到法院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段某按和解协议内容将赔偿款当庭交到汪某、董某手中。(法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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