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收税当止 |
孝感新闻网 20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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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有些地方在征税过程中,仍然是由“村官”唱主角。有的乡镇领导把税费征收任务“包干”到村干部,使村干部感到压力很大。为了按时完成征收任务,有的村干部不得不采取集体借款交税或逼门催收的办法,甚至做出撮粮、抵扣、打人等有悖于依法治税的事情来,在当地造成很坏影响。
“村官”当作“税官”使,主要是由于农税征管关系没有理顺。税费改革后,农业税的征收主要由财政部门担当,村干部只是“协税员”的身份。而有些地方仍然沿用过去“党政负责,村组代征代缴”的老办法。“村官”收税,一是背离了国家税费改革政策,给村干部创造了搭车收费、抵扣收费和挪用税费的机会,容易引发新经济案件,增加农民负担。二是村干部把精力放在征税工作上,没有精力开展村务工作,更不谈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农民发家致富。三是使农税干部产生了过分依赖村干部的懒惰思想,不能深入基层与群众相互沟通,不便于农税及时收缴入库。四是部分村干部素质不高,作风粗暴,容易引发干群之间的矛盾,有损农税干部自身形象。
要把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和农税部门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朋友知晓农税征收政策,做到依法纳税,主动纳税。进一步提高农税干部自身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方便农民交税。村干部只能发挥协税作用,切不可村干部包办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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