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如火如荼 |
应城网 2008-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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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讯(特约记者高荣华 通讯员李斌):4日,记者在有关现场看到,我市“春天名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期开发建设现场如火如荼。该项目于10月16日开工,是我市首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也是市政府今年为民兴办的十件实事工程之一。
该项目位于老县河以西,长荆大道以北,肖湾路以南。该住宅小区一期占地面积10亩左右,规划建筑总面积1.3万平方米,其中规划建筑面积12722平方米,小区配套建设面积350平方米左右。该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总户数141户,明年7月完工。
据了解,买受人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所有建设资金由买受人自己筹措。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认定购房人资格,销售均价为物价部门确定为1000元/平方米。销售资金直接打入买受人指定帐户,由买受人办理法定住房销售手续及资金结算手续。买受人不得违规销售(私自提高销售价格、销售给未经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认定购房资格的其他人等),如违规销售按销售额200%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从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对未售出的房屋,委托人按均价1000元/平方米包销,包销的具体价格以楼层调差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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