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着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
应城网 2008-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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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旅游城市创优系列报道之一
编者按:2007年7月3日在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动员大会上,市委、市政府发出了“两城同创”动员令,明确提出了在2009把我市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近两年来,特别是2008年,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的热情指导下,在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紧密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旅游职能部门创造性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旅游创优方面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就。本网从今天开始,将陆续推出“应城旅游创优系列报道”,欢迎点击浏览。
应城市委、市政府把现代旅游业作为应城发展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为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市委、市政府力邀武汉1+8城市圈规划编制组来应实地考察旅游资源,将我市重要景区景点列入1+8城市圈旅游发展规划,进行统一包装策划。聘请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中心编制《应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已完成初稿,召开了《规划》初稿意见征求会,并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市委书记谢思芳在湖北日报专门发表了题为《政府主导与旅游发展环境营造》的文章,明确提出加大对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市长朱高文在省委书记罗清泉出席的全省旅游名镇座谈会上,就汤池镇争创全省旅游名镇工作作了典型发言,赢得与会者的高度赞赏。致使汤池镇成为孝感市唯一以全省旅游名镇跨入湖北首批“十镇二区”的笼子,
为了确保我市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城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一决定、两办法”(《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应城市“一日游”管理规定》、《应城市旅游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2009年开始,市财政将一般性预算收入的1%作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商品开发以及对旅游企业的奖励扶持;每年从市财政中列支20万元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对接待游客达一定人数的地接旅行社,按比例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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