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全面建立“151”机制 |
湖北日报 2009-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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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消息(记者蔡朝阳、通讯员丁艳红)“以前工作不规范,每个部门各唱各的调,群众也不清楚矛盾到底该哪个部门处理,导致群众办事跑断腿、磨破嘴,被各个部门‘踢皮球’,现在建立‘151’调处机制后,五家都有工作职责,群众办事再也不用跑弯路了”。昨日,应城市长江司法所陈所长感慨地说。
去年以来,随着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结构转换,该市民间纠纷中涉及各部门、各行业重大的疑难矛盾纠纷总数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且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仅靠维稳部门已很难解决问题。针对这一现状,该市大胆创新,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151”机制:即一名领导主抓,综治、信访、司法、法庭、派出所五家联合办公,一套联调工作机制。全市形成了党委政府挂帅,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各职能部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的人民调解大格局。
该市在建立涉农、涉企、土地纠纷等10个行业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在全市16个办事处、镇、场打造了高起点、高标准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明确各地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中心主任,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并及时出台《应城市“151”调处工作方案》,统一制作“151”调处流程图,坚持五家成员单位职能互补、矛盾纠纷排查、联合调处、考核等制度,明确矛盾纠纷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每月定期开展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职能部门便民服务活动日、民主说事会等活动,使小纠纷当日当场调处,大纠纷在疏导情绪后约定时间调处,做到了矛盾有人管并及时处理,避免了“踢皮球”现象。
“151”调处机制的实施,为该市民间纠纷调处整合了力量,强化了责任,方便了群众。截至目前,该市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27起,调解成功1620件,调解成功率达99%,其中重大复杂矛盾纠纷116起,处理群体性事件49起,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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