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召开 |
应城网 20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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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5月18日讯(记者李华):18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在市电力公司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高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纯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茂林、吴火祥、叶双喜、程三荣、谢小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席国爱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刘纯明对本次会议依法任命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希望与要求。他要求,要强化学习,不断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要学好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增强党性修养。要学好法律法规知识,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奠定良好的基础。要学好业务知识,尽快成为工作的行家里手。
刘纯明要求,要强化责任,加速推进应城科学发展。要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敢作敢为,敢于创新,敢为人先,遇到困难不绕道,遇到问题不回避,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新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刘纯明要求,要强化自律,始终树立清正廉洁的个人形象。要养成善于接受监督的习惯、养成关注民生的习惯、养成拒腐防变的习惯。要经得起各种诱惑,经得起各种考验,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能够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0年5月1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刘爱国为应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为代理院长; 李雪飞为应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立芳为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应城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兰小么为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应城市卫生局局长职务; 夏继延为应城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其应城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袁俊林为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应城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陈晓明为应城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国平为应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德忠为应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应城市交通局局长职务; 胡国星为应城市水利局局长; 郑 鹏为应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金 洋为应城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局长,免去其应城市文化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天佑为应城市卫生局局长; 陈树华为应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 去: 许继国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熊德琪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俊华应城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陈国华应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熊建国应城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祁腊发应城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李生超应城市经济商务局局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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