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人口计生事业 |
湖北日报 201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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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朱高文 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始终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应城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良好势头,巩固和发展计生事业,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战略任务。
责任源于认识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人口基数较大、人均水平偏低的矛盾依然存在,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人口流动等问题更加突出。要全面分析、积极面对复杂多变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 以国策统一思想。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强化国策意识,树立抓人口计生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抓人口计生就是抓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总体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月部署、加强督查、一票否决。通过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以法治规范行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要结合法治建设,将人口计生工作全面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切实转变计划生育工作方法。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作决策、办事情、抓落实都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以荣誉激励创优。近年来,应城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市,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市、生育文明建设示范市、依法行政十佳市,获得国家和省级荣誉20余次。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不能代表将来。要以更大的决心,更积极的行动,不断巩固发展人口计生工作领先的良好势头,力争更多单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活力源于机制
随着人口计生工作逐步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完善新机制、激发新活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利益导向机制向重点对象倾斜。坚持把利益导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本之策,激励和引导群众自觉调节生育行为,自愿实行计划生育。重点针对农村独女户、城乡无女户和国企退休职工,全面落实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少生快富、企业退休职工奖励四项制度,积极推动城镇医疗保险、新农合、新农保等民生普惠政策与计生奖励政策对接,逐步建立完善以“奖、优、帮、扶”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 优质服务机制向区域协作延伸。围绕“关怀女性、关爱生命、关注未来”三大主题,在扎实开展市内优质服务的同时,加大区域协作力度,不断向省外延伸。总结推广流动人口区域协作经验,继续在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大中城市建立计生协会,签订协作协议,为流出人口提供及时、均等服务。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实现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及时变动、异地查询、跟踪服务。设立人口计生服务窗口,精简优化服务流程,着力打造“阳光、亲民、和谐”计生,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综合治理机制向惩防并重发力。着眼于预防“两非”行为,在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的同时,切实加大部门协作联管力度。通过对终止妊娠的药品、B超、手术加强监管,力控“两非”行为,力促出生性别比回落。着眼于加大惩处力度,突出大案要案,加大公安、法 院办案力度,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加大部门联管力度和“两非”案件查处力度,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新格局。
发展源于保障
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要着眼大局,强化保障,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落实两项经费。主要是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和贫困扶助专项经费。严格落实计生工作经费投入政策,足额预算,优先拨付。加强经费监管,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所需。同时,严格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重视解决计生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建立完善计生贫困家庭救助制度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资金补助制度,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三支队伍。将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放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位,配强计生管理干部,配精计生技术队伍,配齐村级计生女专干,大力促进行政管理队伍知识化、技术服务队伍职业化、计生协会队伍多元化,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三支队伍”建设。坚持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人口计生干部高看一眼,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优秀计生干部脱颖而出。 强化四个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做到“四个不动摇”,即坚持把人口计生问题作为重大问题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动摇,坚持人口与计生“一票否决”不动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者系应城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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