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法院一小时即收即结一起车辆买卖纠纷案 |
应城网 20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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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讯(通讯员:魏丹)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即收即结,成功调解一起车辆买卖纠纷案,当事人樊某某当场退还季某某油价补贴款4000元,案件从收案到通知当事人到庭调解到执行到位只用了短短一个小时。
2009年7月,季某某将自己的公共汽车转让给樊某某,二人签订了一份车辆买卖协议书,约定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该车辆产生的费用由樊某某负责。2010年11月1日,应城市人民政府发文,对每辆公共汽车发放2009年度油价补贴10781.25元。季某某认为自己应获得一半即2009年1至6月份的车辆油价补贴款,遂找到樊某某,樊某某拒绝给付。2010年11月25日,季某某怒气冲冲地来到应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状告樊某某,声称,如果樊某某不退还自己应得的补贴款,就不允许樊某某的车辆运行。
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一方面与季某某谈心,稳定他的情绪,一方面迅速联系樊某某到庭,当场开展调解工作。首先详细告知双方当事人案件的一般诉讼程序,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庭前调解,在当事人一致请求法院进行庭前调解后,立案庭法官辩法析理,阐明双方的法律关系和过错责任,最终,樊某某同意退还部分油价补贴款,经双方协商,樊某某当场退还季某某4000元油价补贴款。一起本来矛盾比较尖锐的案件,从收案到达成和解,整个过程只用了一小时,应城法院高效率、人性化的庭前调解工作,获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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