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应城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
应城教育信息网 2010-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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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场、办事处)中心初中、市直各中小学:
自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来,我市广大中小学校积极响应,每年组织学生开展以长跑为主要内容的冬季体育锻炼活动,有效促进了学生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对培养学生坚强意志和吃苦耐劳品质起到了积极作用,学生身体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今年11月2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在宁波市启动了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发出了开展第四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倡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于11月24日在武汉市举行了湖北省第四届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和冬季体育锻炼活动启动式,全面启动了我省学生冬季长跑活动。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进一步推动我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并于11月26日在市开发区学校举行了长跑启动仪式。
现将我市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健康同行。
二、活动口号
锻炼身体、磨练意志、体验快乐。
三、长跑活动总体时间
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冬季长跑活动。各地各校要将开展学生冬季长跑作为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要带头履行组织体育锻炼的职责,将学生冬季长跑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要充分发挥体育教师、班主任的引领作用,调动所有师生的积极性,按照“全员参与、特色鲜明、健康安全”的要求,共同参与体育锻炼,共同享受体育锻炼的乐趣。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长跑锻炼,促使学生形成热爱体育、自觉锻炼的良好习惯,通过长跑达到强健体魄、锤炼意志的目的。
(二)因地制宜开展长跑活动。各地各校要根据不同场地条件,合理安排长跑活动。要特别注意活动安全,平时要加强医务监督,对患有心肺疾病及体质较差的学生,要区别对待,不得强制长跑。不得组织学生在校外机动车道上及其它有危险的地段、不健康的环境中跑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做好活动记录。学生冬季长跑对象为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及初、高中学生,每天长跑参考距离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2000米。学校要合理安排长跑时间,结合早操、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等进行,确保每名学生每日跑完规定的距离,并对学生每天完成长跑情况进行登记。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各校要注重冬季长跑活动的宣传报导,要通过新闻媒体、应城教育教育信息网、校园网络等途径,广泛开展宣传,为学生冬季长跑和其它体育锻炼营造良好氛围。
(五)认真进行总结。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以往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经验,将开展冬季长跑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形式多样的冬季体育锻炼活动,为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奠定基础。
(六)积极开展表彰。为推动冬季长跑活动的开展,各市教育局将对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同时按要求推荐参加孝感市和湖北省评比表彰。各地开展第四届冬季长跑相关信息、图片等资料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其中启动式相关资料于12月20日前上报,总结于2011年4月10日前上报。各地各校上报的资料将作为综合报道和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电子邮箱:jjg8306@163.com,联系电话:3247797)。
附件:《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北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等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
应城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团省委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北省
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等
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
鄂教体艺〔2010〕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体育局、团委,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于2007年组织开展了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3年来,我省各地积极响应,在每年冬季开展了以冬季长跑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冬季体育锻炼活动。实践证明,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活动的开展对增强学生耐力,培养学生坚强意志、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11月2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在宁波市启动了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并发出了《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10】42号),现将我省开展学校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湖北省第四届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和冬季体育锻炼活动。今年开展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体育与健康同行”,口号是“锻炼身体、磨练意志、体验快乐”。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团省委将于11月24日在武汉市设主会场,举行第四届湖北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启动式。具体组织工作请武汉市教育局负责实施,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承办学校协助组织工作。各地要在省启动仪式期间,结合本地实际,举办冬季长跑启动仪式。
二、各地教育、体育和共青团要密切配合,共同组织本地的启动仪式,制定开展以长跑为主要内容的冬季体育锻炼实施方案,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指导、有规模的,形式多样的长跑和冬季体育锻炼活动。各地要按照“全员参与、特色鲜明、健康安全”的要求,选择在有组织大型活动条件保障的学校进行。启动仪式要体现本地区学校、学生、教师共同参与冬季体育锻炼的群众性氛围。要加强对学校冬季体育锻炼活动的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报道、主管部门工作信息、校园网络宣传等多种途径,开展广泛的宣传报道工作,为开展学校冬季体育锻炼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在组织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活动期间,在体育课教学、体育大课间和课余体育活动中,围绕冬季体育锻炼的特点,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向学生和教师重点宣传开展冬季体育锻炼的重要意义,科学指导学校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帮助师生掌握冬季体育锻炼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要建立班主任或相关学科教师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询问制度,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不适宜参加长跑活动的学生要区别对待,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分项目、分群体、分内容,区别对待的实施体育锻炼。要切实加强组织体育锻炼过程中的安全教育,落实医务监督和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总结以往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经验,在组织冬季体育锻炼的形式、内容和方法上结合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把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开发传统体育、民族体育项目资源,通过冬季的体育课堂教学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课余体育活动,为每个学生都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奠定基础,让学生在自觉中、在快乐中、在安全的环境中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成长的目的。
五、各地和学校要成立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的组织机构,科学指导学生和教师开展冬季体育锻炼,根据学校的师生规模、地理位置、场地器材和校园环境等情况,科学合理的安排学生参加长跑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路线和内容,提高校园体育场地使用效率。学校领导要带头履行组织体育锻炼的职责,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引领作用,调动其他学科教师的参与积极性,与学生共同参与体育锻炼,享受体育锻炼的乐趣,形成校园“人人踊跃参加、班班积极组织、校校形成特色”的冬季体育锻炼氛围。
六、第四届湖北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活动,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止。各地和学校开展的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的有关工作信息可上传到湖北教育信息网体卫艺网站(twy.e21.cn1)和教体艺【2010】42号文件指定的阳光体育互动网站。各地于2011年4月底前将本地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部署性文件、工作总结和相关的图片资料(不少于10张)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为推动学校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活动的开展,省教育厅、省体育总局、共青团省委将对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州)进行表扬和鼓励。各市、州可参照省的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以及学校予以表扬和鼓励,以推动全省学校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活动的开展。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体育局 共青团湖北省委
二O—O年十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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