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农技推广工作运行状况的思考 |
应城党校网 2010-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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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要求,2005年我市将原乡镇农技、农机、水产“三站”合并成农业服务中心,实行“以钱养事”新型服务机制。但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入,它又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我们深入各乡镇对改制后的农业服务中心农技推广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运行状况
1. 人员情况。对原“三站”人员实行全员整体转制、全员置换身份、全员养老保险、全员合同管理,新成立的16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从原有的221人中选聘了112人,推广机构由48个精简到16个。在现有人员中,年龄最大的61岁,最小的27岁,平均年龄43.8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4人,中专学历的81人,高中学历的11人,初中学历的6人;在岗102人中,从事农技服务的50人,农机服务的24人,水产服务的17人,其它服务的11人,分别占在岗人员的49%、23.5%、16.7%和10.8%。
2.运行方式。改制后,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按“以钱养事”的服务机制进行运行,主要采取定模式、定项目、定经费、定考核、定奖惩的“五定”方式进行运作。一是农技服务项目统一实行委托服务制。由各乡镇与农业服务中心签订承包合同,“花钱买服务”。二是根据政府职能和农民需求,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平衡、便于考核”的原则,把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和要求量化到各农业服务中心。三是按照“以钱养事”的要求,市财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农业服务中心应完成的项目数、开支范围等指标,按省委、省政府规定的预算标准,共同将服务经费测算到每个项目和单位。四是严格按《应城市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公益性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检查兑现,采取随机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乡镇、业务部门、农技专家、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对基层农业服务中心及其人员所承包的合同任务进行百分制考核,以考核结果兑现公益性服务经费。
2008年,全市共落实市级财政保障农业公益性服务经费484万元,省级“以钱养事”经费840万元,省级农技推广专项补助资金45万元,除去农技人员的“两险”56万元和弥补上年度保险经费250万元,平均每个项目的经费达4.02万元。全市16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共承包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264项次,平均每个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达16.5项次,每名农技人员完成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达2.6项次。
3.运行效果。一是转变了工作职能。通过采取统一委托服务的模式运行,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除负责提供种植、水产、农机等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病虫防治、技术培训以及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等公益性服务外,还主动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开辟新的经营性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更加丰富。二是创新了服务机制。实行“以钱养事”后,通过合同约定,有效解决了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中“有事无人做,有人无事做”的问题,初步实现了“政府买单、农民受益”的目标。三是激发了工作热情。“以钱养事”机制把市场竞争和利益驱动引入到农村公益性服务领域,服务人员在聘用制的激励下,按绩取酬,多劳多得,打破了农技人员的工资界限,消除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大大增强了农技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是促进了技术推广。改制后,基层农技人员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村公益事业服务由指令性向市场化转变;服务中心在认真履行合同时,积极主动拓宽服务渠道,促进了农技推广事业的发展和农民持续增产增收。2008年,仅种植业一项,全市通过“以钱养事”和“花钱买服务”等形式,开展农技宣传培训112场次,培训21500人;印发农技资料165期次,共25万份;举办农技试验、示范样板62处,面积达10.8万亩;推广新良种、新肥料、新技术36项次,应用面积达110万亩次。
二、问题与难点
1.问题。一是相应管理不到位。少数乡镇对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管理弱化,还存在挤占、挪用、克扣“以钱养事”经费的情况,不利于他们角色的转变;少数服务中心人员管理不科学,学农机的从事农学,学水产的从事农机,导致部分人员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影响服务质量。二是考核机制及服务费用测算有待完善。“以钱养事”服务机制能否有效实施,关键是要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考评机制。目前,还有少数乡镇采用部门预算的办法给服务中心拨付经费,使服务质量的考评流于形式。三是技术力量不足。我市乡镇原有农技人员221人,改革后有40名精干力量考入其它部门(林业21人、水利16人、畜牧3人)、有31人因年龄原因退休或内退、有16人经商、有32人转岗,在岗仅有102人,并且人员分布不均,知识趋于老化,很难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2. 难点。一是“以钱养事”机制操作难,导致人才流失。由于不断上涨的人力成本,导致从事公益性服务人员的收入预期与实际劳务收益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难以吸引有能力、有技术的农技人员。没有改制前,可通过“经济报酬+政治待遇”的方式吸引和留住人才,但现在中心已推向了社会,人员进入了市场,“人往高处走”是必然的。农业服务中心的法人代表还缺少必要的权力与手段,“以钱养事”机制在实际操作上还是搞平均主义,还不能真正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导致农技人才流失。二是“以钱养事”机制的作用难发挥。“以钱养事”机制设计的初衷,是想通过构建市场化的服务主体,实现农村公益性服务社会化,达到提高农村公益性服务质量和效益的目的。而实际上农村公益性服务领域,市场化条件不成熟,农村“人财物都往外流”,服务需求不旺盛,提供农技服务的主体仍以农业服务中心为主,竞争无从谈起。各乡镇农技服务没有打破地域界限,服务项目基本没有竞标,使“以钱养事”机制的作用难以发挥,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三是服务缺乏长期规划,难以可持续发展。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必然选择,它要求农业服务中心能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系列服务,现行农技推广服务主要集中在产中技术服务上,产后的服务不多,需要进一步拓展,争取用钱“养更多的事”,而“以钱养事”的合同又是一年一签,这使农村公益性服务没有长期规划,影响农技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策建议
1.完善竞争机制,培育技术服务主体。湖北省规定,所有具备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资格和能力的公益性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服务主体。但当前从事农技服务的主体只有农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平等的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一是采取措施,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主要是通过逐步提高服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使他们的劳动报酬与其服务的数量及质量对应,从而增加农技服务岗位的吸引力。二是适度放宽农技服务资格的准入条件,允许乡土能人、专业大户、村组干部参加农技服务资格的认证考试,使他们参与服务项目的竞争。三是引导各种服务组织和民营企业参与农技服务项目的竞争。
2.合理核定岗位,建立人员流动机制。目前,我市乡镇公益服务均采取委托服务的模式,这种模式影响了岗位的设定和人员的流动。有的服务中心没有严把农技服务资格的准入关,使不具备资格的一些人员仍然留在服务中心,难以克服“大锅饭”的弊端。因此,要严格按照“精简效能,人事相宜,因事定岗,因岗定人”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产业特点、人口数量、自然条件等因素,合理设定农技服务岗位;同时建立服务人员的流动机制,由市级主管部门按各地工作量的大小来合理调配中心服务人员,解决“人多事少”或“人少事多”的问题。
3.规范服务合同,完善考核机制。一是规范服务合同。乡镇政府要会同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农民的实际需要,提出“以钱养事”的具体项目,并根据项目特点,拟定规范的服务合同;同时服务项目要逐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服务者。二是分解落实服务资金。省里补贴资金要和市镇资金相加,一起分解落实到服务项目上。在签订服务合同时,不仅要标明服务经费的总额,还要标明分解到每个项目的数额。三是加强日常考核。要按照合同约定,坚持对服务人员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把建立健全“服务对象签字登记制度、服务项目台帐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制度”作为加强考核的途径,突出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将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进行服务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对服务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四是严格合同兑现。实行服务对象、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三方共同考核机制,严格实行绩效工资制。从事公益服务人员的收入报酬要根据承担公益服务任务的多少和工作量的大小以及服务质量的高低来确定,并通过合同约定,保证服务人员的基本生活和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转。
4.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一是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以钱养事”资金只能拨付给改制后的农村公益服务组织,用于乡镇农技推广、植物保护等公益服务项目上。二是实行资金直达项目。“以钱养事”资金要按照项目合同管理办法,必须先提出公益服务项目,再根据项目需要确定资金数额。三是加强对“以钱养事”经费的监管和审计工作,保证专款专用。
5.完善配套政策,解决后顾之忧。公益服务存在着一定的业务风险,难免遇到意外,有了意外就会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就需要赔偿。建议建立农村公益性服务保险,应对服务意外风险的发生。另外,要建立人员的进退制度,可参照公务员或相关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对工龄、年龄达到一定年限的服务人员,实行退休制度。
6.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以培养“指导服务的多面能手、专业技术的行家里手、农业工作的参谋助手”为目标,加大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的服务意识、知识水平、业务技能、综合服务能力等不断提高。二是对愿意从事农村公益性服务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应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吸引他们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解决农技推广后继乏人的问题。三是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要按照这个要求,努力改变部分农业服务中心无推广阵地,无活动场所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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