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召开 |
| 应城网 201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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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4月29日讯(记者沈梦莹):28日下午,应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高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纯明,副主任陈茂林、吴火祥、叶双喜、程三荣、谢小平出席会议。会议由刘纯明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席国爱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天鹅富水河渡改桥实事工程改为新建一矿桥实事工程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会议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高文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关于2011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刘纯明认为,经过近几年的改革推进和不断完善,我市部门预算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预算意识增强,各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预算不断细化;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明确;预算约束意识逐步提高,预算的严肃性不断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部门预算工作,刘纯明要求,预算要体现法律性;预算要体现支持发展,保障发展;预算要体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预算要体现公平性;预算要体现严肃性。
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刘纯明要求,要着力解决办学条件不均衡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师资配备不均衡的问题;要着力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物质保证。
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刘纯明认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理念,通过不断努力探索,落实扩面提标政策,逐步实现了“应保尽保”,切实保障了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刘纯明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落实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市人民法院院长刘爱国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超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兰小么同志,市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供销社、水产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调查活动的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一办六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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