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见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您准备好了么 |
应城网 201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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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讯(特约记者程国辉)根据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今年5月1日起,湖北省全面在公共场所室内区域禁止吸烟。
“五一”小长假期间,记者在应城市的一些公共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切身体验禁烟。
5月1日,在应城市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地,一大早,居民就发现贴上了“遵守禁烟令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新标语,对此,不少旅客和市民均表示支持。一位怀抱婴儿的市民王女士,在火车站候车亭等车时说:“我觉得这个禁止吸烟的条例颁布得蛮好的,关键是要督办落实,让市民自发遵守和形成习惯。”
在应城市一些大型酒店、宾馆等公共娱乐场所,记者看到,不少过道和房间里虽然挂有“禁止吸烟”的标识,但还是有少数顾客和市民在偷偷地抽烟,也没有工作人员前去劝阻。一些酒店、宾馆的工作人员甚至说,客人们来就是抽烟喝酒的,一时间让他们甩掉饭前酒后抽烟这一嗜好,似乎还有点难。
当记者问及一些前来宾馆就餐的顾客,是否知道我省已对出台从五一起执行新的禁烟令时,他们都说,都知道这个事情了。但也有些顾客和市民不理解,他们说,公共场所不许抽烟,我们少抽点应该可以吧。还有些顾客说,既然不让市民在公共场所吸烟,就不应该在公共场所销售香烟。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小饭馆和网吧情况不容乐观,饭馆的服务员压根没有听说而网吧里禁烟令更是如同虚设,每个桌子上几乎都有洒落的烟灰,屋子里也是烟雾缭绕。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应城市中心城区的几家大型商场和医院,显眼的地方都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在这些场所,市民也相对自觉,少见烟民吞云吐雾。
根据湖北省此次的禁烟通告,从5月1号起,我省在公共场所室内区域禁止吸烟,包括宾馆、饭馆、车站、码头等7个大类30多种场所。
通告同时规定,任何个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要求室内公共场所经营者履行禁止吸烟职责,并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室内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禁烟通告的,卫生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未履行控烟管理职能的,由当地爱卫会组织监督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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