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执法大队——赤诚锻造“三农”情 |
应城网 2011-5-24 |
|
|
|
|
|
——应城市农业执法大队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监管工作纪实
应城网(特约记者 程国辉)农业丰则农村稳,农民富则社会安。近年来,应城市农业局执法大队紧紧围绕“以法护农、以法促农”的执法工作理念,以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为突破口,以农业行政执法为手段,不断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当好农资管理法规的传播者、打假治劣的执法者、情系“三农”的服务者、廉洁护农的倡导者,以一颗赤诚博爱之心,书写了一曲曲对农业、农民、农村深层次的和谐情谊。
服务为民理念深入人心
应城市农业执法大队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为载体,本着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和农资识别知识的需要,全年固定一台专用车辆深入全市16个处镇场进行不定期的巡回宣传,散发各类宣传资料10万份。
以广播电视媒体为平台,全年在应城电视台、电台、“应城网”、“应城农业网”上开辟农资打假专栏,制作播出涉农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科技大讲堂》节目共5期。
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组派小分队奔赴全市农业大镇以赶集的形式开展宣传,累计接受农民咨询5万多人次。
为了让优质品牌,价廉物美的种子农药直接到乡村、到农户、到田间,应城市农业执法大队还培植了3个农资市场共12个批发网点,向全市400多个村公布联系方式,实行产品派送制,既降低了农民的费用成本,又保证了农资质量。
打造样板工程,他们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放心农药店”评选活动,共评选出22家“放心农药店”,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深受农民欢迎。
实行农产品质量抽检制。成立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站,每周定期在光明大市场、劝业市场、中百仓储和肖湾蔬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检,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与此同时,该农业执法大队一改过去那种进门就查,查了就罚的简单粗暴作风,通过聘请各方面的专家,对全市农资经营户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与所有农资经销商签订了《应城市农资经销批发自律条约》,一律建立档案,方便农民查实。
长效监管机制有章可循
每年年初,应城市都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资打假保春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应城市201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与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农资打假工作任务分解到了各地和各成员单位,形成了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资打假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执法制度。分别建立了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绩效考评制、隐患排查制、执法人员廉政建设制等各项制度15项。全市农资打假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执法人员有章可依。
实行农资诚信经营责任制。全市农资经营户所销售的农资全部实行了备案制,所有种子经营户全部健全了种子经营档案,城区农资批发商全部签订了农资经营诚信责任状,向社会公开承诺“无假药、无假货”。
坚决落实“七个从严、五不放过”。即从严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从严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从严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从严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从严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从严查处“三无农机”;从严查处水产养殖中违法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在监督管理方面,该农业执法大队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外结合的多重廉政约束机制和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和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在审批程序上,实行所有项目内容公示公开、集体研究、共同负责、严律禁止执法大队直系亲属参与种子农药的经营销售活动。坚决遏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正之风。
农资管理离不开市场,近年来,应城市按照“尊重传统、加强引导、适当集中”的原则,分别培植了城南路、光明大市场、工农路3个相对集中的农资营销市场,形成集中连片规模经营,方便了群众购买放心农资。
农资综合执法稳定市场
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严格实行“三结合六检查”。即采取检查与规范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宣传教育广大群众与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相结合。
查经营证件,查进货渠道及票据,查产品包装、标签,查未审先推种子,查种子质量;查经营行为。
作为打假治劣执法护农的主力军,他们还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一律予以取缔。同时严把市场批发关,对未经审定的品种一律不准进入本地市场销售。3月7日,市农业执法大队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建设街生资第二门市部经营棉花种子“荆原棉5号”,通过对当事人进货渠道进行调查,发现该品种未经审定,现场查封了10箱共85公斤棉种,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威慑一方的效果。
截止目前,应城市全市共检查农资经营主体286家,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39起,受理涉农申诉举报15起,查扣假劣化肥12吨、农药1.2吨,没收未经审定棉花种子85公斤,杂交水稻种子1.5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应城市农业局先后被农业部和省农业厅表彰为“全国农业执法先进单位”和“全省农业执法先进单位”,在2008年3月由农业部、司法部、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主办,中央电视台承办的“维护农民消费权益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中,该市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龙艳明同志被评选为全国农业行政执法系统唯一获奖的先进个人。 |
【打印新闻】
【关闭窗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