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召开 |
应城网 201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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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6月21日讯(记者沈梦莹):21日上午,应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高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纯明,副主任陈茂林、吴火祥、叶双喜、程三荣、谢小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敬喜列席会议。会议由刘纯明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刘纯明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防洪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各级领导和全民的防洪意识;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尽量争取国家资金,筹措民间资金,加快防洪工程建设进度;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防洪,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提升我市防洪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情况,刘纯明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审判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思考如何通过加强审判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以此来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不断完善。要进一步明确审判管理的重点,要围绕建设“三大板块”、打造“三基地一示范”、发展应城经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和谐应城,明确审判管理重点,完善案件审判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要进一步优化审判管理方法,要建立健全案件审判质量分析、绩效考评、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审判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审判管理质量,确保案件数据准确、决策科学,促进司法公正、司法为民。
关于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刘纯明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法律意识和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和纠正执法及司法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要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一方面要突出法律监督重点,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着力监督纠正刑事立案环节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侦察活动中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扣押冻结款物,审判活动中徇私舞弊、违法裁判等问题,促进公正司法,社会和谐。另一方面,审判机关、侦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依法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中的有关调查、核实工作。要建立健全检察工作与侦察工作、审判工作和刑罚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等机制,对重大案件和疑难问题共同研究协商、依法妥善处理,促进提高执法、司法水平。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公信力。要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制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监督,健全依靠群众强化监督的工作机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兰小么,市人民法院院长刘爱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超,市公安局、司法局、建设局、农办、水利局、农业局、水产局、气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义和镇、天鹅镇主要负责人,参加议题调查的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一办六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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