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处理两宗起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
应城网 20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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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8月6日讯(通讯员周辉)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成功协调处理了两起行政相对人起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一周内两原告达到诉讼目的,提交了撤诉申请,两件案件圆满解决,获得当事人肯定.
7月20日,应城法院行政庭接连收到两件行政案件.一件是廖某起诉应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简称房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廖某于2009年4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为办理产权登记,先后缴纳了房屋契税、住房维修基金,同时也应房管局要求办理了房屋估价和面积鉴定.然而,直到2011年6月,房管局才告之廖某,其所购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但又不告之不能办理的原因.另一件是杨某起诉应城市城乡规划局(简称规划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杨某在杨家台有一套住房,2010年下半年,第三人黄某在其住房附近扩建房屋,所扩建的房屋严重影响了杨某的通风和采光,为此,杨某多次向规划局反映,要求规划局履行法定职责,对违建房屋予以撤除,但规划局一直未履行职责.
应城法院对两件案件进行审查后,及时向两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答辩状,要求两被告限期答辩并解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因,同时,法院也告知两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后果,在两被告说明原因后,承办法官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定职责.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房管局迅速为廖某颁发了房屋产权证,规划局也及时向黄某下达了行政处罚书,要求黄某限期撤除违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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