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言片语引发聚众斗殴 持刀致人重伤领刑又赔钱 |
应城网 201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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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9月25日讯:在俱乐部喝醉酒误以为朋友与人争执,却引发两间包房人员聚众斗殴恶性事件.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在打斗中重伤他人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2011年1月29日,被告人张某受舒某(另案处理)邀请到某俱乐部6号包房内唱歌.其间,在该俱乐部5号包房唱歌的凡某某从包房出来碰见熟人曾某某一起聊天,6号房内的聂某某看见后误以为二人在吵架遂上前搭话,因喝醉酒双方声音都很大,以致从厕所出来的雷某经过此地以为几人在争吵,便回到6号包房叫出了被告人张某和舒某、郭某,5号包房内陈某某、罗某某、黄某、李某某、周某等人闻讯赶来,双方发生打斗.打斗中,被告人张某持刀先后将陈某某、李某某、黄某、周某四人刺伤.经鉴定,陈某某所受损伤构成重伤,李某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黄某和周某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家属赔偿被害人陈某某损失4万元,赔偿被害人李某某、黄某、周某损失各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系累犯, 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张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属有悔改表现,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而被害人在发生纠纷过程中,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依法应酌情减轻被告人罪责.遂作出上述判决.(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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