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人民法庭悉心调处劳务合同纠纷 |
应城网 2012-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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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网2月28日讯: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一周内先后成功调处两起北上包工头与雇佣农民工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双方当庭达成协议并履行了款项.
2011年春节后,卢某招揽韩某等6人、陈某招揽吴某等6人分别到北京、内蒙古等地的建筑工地做工,并预先支付部分工钱.由于用工方和劳务方是邻里乡亲关系,碍于情面没有签订详细的合同,对工种的工价、工时的计算及给付方式等没有正规约定,而卢某、陈某在工程承包不稳定的情况下,盲目带人赶到目的地,导致12名劳务人员没有足够的工程可做,纷纷跳槽.年终结算时,卢某、陈某认为其预付的工钱多于劳务人员应得报酬,要求劳务人员退还部分工钱,而劳务人员认为工地无事可做最后导致跳槽是包工头的问题,多余工钱应作为误工费,拒绝退还.双方争执不下,卢某、陈某遂先后将12名劳务人员诉至法院.
城北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此案一些具体事项约定不明,如依法判决,一方面审判周期过长,另一方面可能都不会服判.鉴于双方当事人是邻里乡亲,且目前正是外出务工时机,为避免双方关系恶化,因诉讼耽误工时,遂决定集中力量尽快调解这两批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耐心辩法析理,提醒他们在以后劳务合作时应订好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依法维权.同时,邀请双方熟人一同做工作,讲明邻里乡亲应互相理解,不要因为小事影响双方感情.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12名务工人员当庭退还部分工钱给卢某、陈某,并同意今年继续合作北上务工.(魏丹 普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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