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法院全力服务企业改革 |
孝感日报 2004-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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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法院全力服务企业改革
□   特约记者郑毅  通讯员张志生  报道
    本报讯  应城市法院在坚持严格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保破产案件质量过硬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延伸审判职能,为19家企业破产改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应城市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法院审理破产案件领导小组,对市委、市政府列入破产改制的企业提前介入,在破产申报前就主动上门摸清企业的有关情况,指导监管组或企业主管部门,做好对拟破产企业的前期财务审计、债权债务初步登记和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破产申报期间企业依法应当注意事项;指导召开企业职代会,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并制定职工安置预案;指导破产申报资料的组织准备,为企业加快进入破产程序铺平道路。     该院对省膏矿、市机床厂、市开元公司等重点破产企业实行领导包保,一个党组成员包保一个重点企业,保证了这些破产企业申报审批、 清算审计、资产变现、职工安置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邀请孝感中院资深法官给清算组成员讲授《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清算工作质量和效率。组织清收工作专班,集中清收破产企业债权,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指导企业破产清算组为破产企业职工搞好档案、户口、党建、计生等工作关系的移交手续,并积极参与破产企业的综治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及时保护其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不受干扰。该院慎重受理和执行涉及破产改制企业的案件,对涉及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案件,一律依法不予受理和终结执行。对在资产变现前企业缴纳破产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待资产变现后再收取,严禁超标准收费,该院要求全院干警不得为破产案件利害关系人说情、打招呼,干扰破产案件的审理。今年头8个月,全院共出勤近三百人次,为保证全市破产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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